《子平真诠》(耕寸集)注解(47)-论杂格

日期:2024.12.27 发布者:算准网


小丁火注:
井栏叉格,作者所说的条件不算全面,实际有以下几点:
一是,要庚申、庚子、庚辰三日生于辰月或申月
二是,地支要见申子辰三合水。
三是,不可见丙丁、巳午,否则不入格。
实际井栏叉格便是食神吐秀,如果生于申月,是秋金用水,也是金水相涵,在之前章节已有介绍,不赘述。
有刑合成格者,癸日寅时,寅刑巳而得财官,格与合禄相似,但合禄则善以合之,而刑合则硬以致之也。命有庚申,则木被冲克而不能刑。有戊己字,则现透官煞而无待于刑,非此格矣。如丁未、癸卯、癸卯、甲寅,节度使命是也。运忌填实,不利金乡,余则吉矣。
翻译:
有刑合成格的情况,癸日主生于甲寅时,寅刑巳而得财星、正官,刑合格与合禄格有些类似,但是合禄格是通过“合”这种和善的方式成格,而刑合格则是通过“刑”这种强硬些的方式成格。命局中有庚、申的话,寅木就被冲克而不能刑。有戊己土,那么官杀已经透干也不用去刑,都不是刑合格了。比如丁未、癸卯、癸卯、甲寅,节度使的命造。大运忌讳填实巳,金运不利,其他的则无妨。
小丁火注:
刑合格的成格条件有以下几点:
一是,癸日主生于甲寅时。
二是,四柱不见庚、申,庚克甲,申冲寅,皆不利。
三是,四柱不见戊己土,也不见巳。
我个人认为刑合格有些牵强,读者可以根据作者的提示自行揣摩,不赘述。
有遥合成格者,巳与丑会,本同一局,丑多则会巳,而辛丑日得官,亦合禄之意也。如辛丑、辛丑、辛丑、庚寅,章统制命是也。若命中有子字,则丑与子合而不遥,有丙丁戊己,则辛癸之官煞已透,而无待于遥,另有取用,非此格矣。至于甲子遥巳,转辗求合,似觉无情。此格可废。因罗御史命,聊复存之。如甲申、甲戌、甲子、甲子,罗御史命是也。
翻译:
有遥合成格,巳丑拱合,本来就成局,丑多则能遥合巳,而辛丑日得巳便得正官,也是合禄的意思。比如辛丑、辛丑、辛丑、庚寅,章统制的命造,如若命中有子字,那么丑与子合而不遥合巳,有丙丁、戊己,则辛、癸的官杀已经透干,不用遥合。另有其他用神可以取,并不是遥合格了。至于甲子遥巳,辗转求和,看起来觉得无情,这个格局可以废弃。因为有罗御史的命造,勉强保存它吧。比如甲申、甲戌、甲子、甲子,罗御史的命造。
小丁火注:
遥合格,成格条件有以下两点:
一是,辛丑、癸丑二日,地支多见丑。
二是,四柱不见子,也不见丙丁、戊己。
这种以丑遥合巳的情况,也叫“丑遥巳格”。作者后面所说的甲子日遥合巳的情况,则是“子遥巳格”。
我个人认为这两个格局也牵强,而且也可以按照正常格局来论述。又比如丑遥巳格,怕见子,那为何丑能遥合巳,却不遥合子?又或者冲未?对于辛金来说,子是食神,也可以食神泄秀。其中情理,读者自行揣摩了,不展开论述。
若夫拱禄、拱贵、趋乾、归禄、夹戌、鼠贵、骑龙、日德、日贵、福德、魁、食神、时墓、两干不杂、干支一气、五行俱足之类,一切无理之格,概置勿取。即古人格内,亦有成式。总之意为迁就硬填入格,百无一似,徒误后学而已。乃若天地双飞,虽富贵亦有自有格,不全赖此。而亦能增重其格,即用神不甚有用,偶有依以为用,亦成美格。然而用神不吉,即以为凶,不可执也。
其于伤官伤尽,谓是伤尽,不宜见官则可耳,而俗书则谓伤官见官必尽力以伤之,使之无地容身,更行伤运,便能富贵。不知官有何罪,而恶之如此?况见官而伤,则以官非美物,而伤以制之,又何伤官之谓凶神,而见官之为祸百端乎?予用是说以历试,但有贫贱,并无富贵,未可轻信也。近亦见有大贵者,不知何故。然要之极贱者多,不得不观其人物以衡之矣。
翻译:
对于拱禄、拱贵、趋乾、归禄、夹戌、鼠贵、骑龙、日德,日贵,福德、魁罡、食神(存疑,应是金神)、时墓、两干不杂、干支一气、五行俱足这一类无理的格局,一概弃置不取。古人取格,也有成式。总之意在迁就而硬填入格,看起来没一点相似的地方,只会耽误后学。而对于天地双飞,虽然富贵也自有格局,不全是因为成外格。而能使本来格局更好,也即用神不太得力,有所依凭以为用神,也能成美好格局。然而用神不吉的话,已经是凶象,不能再执着于外格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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