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子平真诠》(耕寸集)注解(47)-论杂格
日期:2024.12.27 发布者:算准网
小丁火注:
“合禄成格”,便是戊日主生于庚申时,以庚合乙得正官。癸日主生于庚申时,以申合巳得正官。
以文中蜀王命造为例,庚金合住乙木正官得贵。但是作者说取运不喜火克金,不喜正官填实,也不喜官杀运。但实际行运却先东后北,不仅正官填实,而且官杀运延续四步大运,也有丙丁火在运干,实在是难以印证。
实际“己未、戊辰、戊辰、庚申”这一造,也可以就按照禄劫无用可用,以透干之庚为用神,是禄劫用食得格局,月令辰中暗藏乙木官星为贵。行运方面,丁卯、丙寅二运,天干丙丁火有戊、己土化泄,不伤庚金食神。寅卯官杀旺地是为贵气。乙丑运,乙庚合略有不利。甲子运则申子辰三合水,财旺生杀,而庚金食神制杀。癸亥运依然财旺,己癸克略有不利。
“乙酉、癸未、癸未、庚申”这一造,则是月令透乙为用神,是食神格,本可与月令本气的己土七杀形成食神制杀格。但是乙庚合,印食相合而无用。行运方面,壬午运,财旺无妨。辛巳运,透印,化泄七杀,巳酉半合也是合印,有利。庚辰运,透印化杀,地支官旺并无不利。己卯运,七杀透干,同时卯未半合食神旺,有利。戊寅运,透官相合,可惜月干比肩占先。一路看下来,行运先南后东,先财后食,也不错。
有弃命从财者,四柱皆财而身无气,舍而从之,格成大贵。若透印则身赖印生而不从,有官煞则亦无从财而兼从官煞之理,其格不成。如庚申、乙酉、丙申、己丑,王十万命也。运喜伤食财乡,不宜身旺。
翻译:
有弃命从财的情况,四柱都没有财星而日主衰弱无气,舍弃日主而从财,成大贵之格。如果透出印星则日主依赖印星所生而不从财,有官杀则也没有从财又从官杀的道理,格局不成立,比如庚申、乙酉、丙申、己丑,王十万的命造,大运喜食伤运、财运,不宜身旺运。
小丁火注:
弃命从财格,条件有三点:
一是,日主衰弱无力,一般就是无根,也不透比劫帮扶。
二是,没有印星生扶,否则日主贪恋印星的生扶,而不会从财。
三是,四柱财旺,且不见官杀。
以作者所举王十万命造为例,“庚申、乙酉、丙申、己丑”。日主丙火无根,不见丙丁帮扶,月干有乙木正印生扶,但是乙庚合,财星合去印星,也有乙庚化金之势。地支二申一酉,酉丑半合,金旺财旺。申中暗藏壬水七杀,好在没有透出,不至于从杀,最终成弃命从财格。行运喜食伤运、财运,也即土运、金运,不喜身旺运,即比劫运,因为会比劫克财,导致破格。实际行运依次为丙戌、丁亥、戊子、己丑、庚寅、辛卯等,早年丙丁运不利,至亥子运官杀旺,财星助力官杀,似乎又要从官杀。到庚寅、辛卯运,财星临绝地,印星旺,则看似不利。
有弃命从煞者,四柱皆煞,而日主无根,舍而从之,格成大贵。若有伤食,则煞受制而不从,有印则印以化煞而不从。如乙酉、乙酉、乙酉、甲申。李侍郎命是也。运喜财官,不宜身旺,食神伤官则尤忌矣。
翻译:
有弃命从杀的情况,四柱都是七杀,而日主无根,舍名从杀,成大贵之歌。如果有食伤,那么七杀受制便不从,又印则印星化泄七杀也不从。比如乙酉、乙酉、乙酉、甲申,李侍郎的命造。大运喜财运、官运,不宜身旺大运,食神运、伤官运则尤为忌讳。
小丁火注:
弃命从杀格,条件有三点:
一是,日主衰弱无力,一般就是无根。
二是,没有食伤制伏七杀,也没有印星化泄七杀。
三是,四柱七杀旺。
弃命从杀,就是七杀结党成势,而日主本身衰弱无力,只能迁就七杀以成格。因为依附于七杀,所以不喜七杀被食伤制伏、被印星化泄。大运则喜财运、官运继续助力七杀,而忌讳食伤来制伏。不喜身旺大运,也无需印星。
有井栏成格者,庚金生三七月,方用此格。以申子辰冲寅午戌,财官印绶,合而冲之,若透丙丁,有巳午,则现存财官而无待于冲,非井栏之格矣。如戊子、庚申、庚申、庚辰,郭统制命是也。运喜财,不利填实,余亦吉也。
翻译:
有井栏成格的情况,庚金生于辰月、申月,才能成此格,以申子辰暗冲寅午戌,财官印,因为三合相冲得之,如果透出丙丁火官杀,或者有巳午火,那么就已经有了财官而不用再冲,不成井栏之格。比如戊子、庚申、庚申、庚辰,郭统制的命造。大运喜财运,填实则不利,其他的大运都吉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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