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子平真诠》(耕寸集)注解(39)-论偏官
日期:2024.12.14 发布者:算准网
翻译:
七杀攻身,看起来并不是好东西,然而大贵的格局,往往都有七杀。大概是因为控制得当,七杀为我所用。就好比大英雄大豪杰,看似难以驾驭,然而处置有方的话,也能忽而成就惊天动地的功业。这是王侯将相的八字之所以多有七杀的原因所在。
七煞之格局亦不一,煞用食制者,上也,煞旺食强而身健,极为贵格。如乙亥、乙酉、乙卯、丁丑,极等之贵也。煞用食制,不宜露财透印,以财能转食生煞,而印能去食护煞也。然而财先食后,财生用而食以制之。或印先食后,食太旺而印以制之,格成大贵。如脱脱丞相命:壬辰、甲辰、丙戌、戊戌,辰中暗煞,壬以透之,戊坐四支,食太重而透甲印以损太过,岂非贵格。若煞强食浅而印露,则破局矣。
翻译:
七杀的格局也不一而足,杀用食制格,是上格,杀旺食强而日主健旺,是极贵之格。比如乙亥、乙酉、乙卯、丁丑,极等之贵。杀用食制格,不宜露出财星或印星。因为财星能化泄食神以生七杀,而印星能制伏食神来保护七杀。然而财星在前食神在后,财星生用神七杀而食神制七杀。或者印星在前而食神在后,食神太旺而印星稍微制伏它,格局也是大贵。比如脱脱丞相的命造:壬辰、甲辰、丙戌、戊戌,辰里面有暗藏的七杀,壬水七杀透干,戊土藏于四地支,食神太重而透出甲木印星以损其太过,岂不是贵格?如果七杀强食神前而又露出印星来克食神,那么就破格了。
小丁火注:
杀用食制格,需要身强、杀旺、食旺。
不喜财、印透干,除非财星在前食神在后,财星不会处在食神和七杀之间形成流通,影响食神制杀。或者是食神太旺,才需要印星稍微制伏过旺的食神。
下面以文中的两个命造为例简单分析。
1、“乙亥、乙酉、乙卯、丁丑”
第一步,月令寻求用神,根据优先级高低,确定用神变化情况。
乙木生于酉月,月令酉中本气藏干不透,但酉丑半合金,用神没有变化。
即以会支的月令本气藏干酉金七杀为用神。
第二步,确定用神、忌神、相神,及用神纯杂情况,是“互用两相得”还是“互用两不相谋”,从而看格局成败。
七杀为不善用神,喜制伏、化泄,丁火食神可以制伏七杀,是为相神。原局无明显忌神,用神变化情况为“纯”,配合是“互用两相得”。
七杀格成立。
第三步,看用神、忌神、相神之间的作用关系,有情或无情、有力或无力。
七杀格,相神食神丁火与七杀之间的配合是“互用两相得”。而日主乙木有禄根卯,又干透二比帮身,身强。七杀占据月令且酉丑半合,也强旺。而食神丁火虽然在月令是长生地,但毕竟无根,偏弱。三者互相配合有情又不甚有力。
作者说本造是“极等之贵也”,而实际食神力量并不强旺,这就需要大运的配合了,在下一章节再进一步分析。
2、“壬辰、甲辰、丙戌、戊戌”
第一步,月令寻求用神,根据优先级高低,确定用神变化情况。
丙火生于辰月,月令辰中本气藏干戊土透于时干,且透出壬水七杀在年干,用神发生变化。匹配“用神变化优先级顺序”第2条:“若月令有包含本气藏干在内的两到三个藏干透干,不会支,则透干的十神皆为用神,以本气藏干的用神为主。”
即以月令本气藏干戊土食神为用神。
第二步,确定用神、忌神、相神,及用神纯杂情况,是“互用两相得”还是“互用两不相谋”,从而看格局成败。
食神为善用神,喜生扶、保护,壬水七杀并不能生扶、保护食神,但是食神可以制伏七杀,二者配合有情,因此七杀为相神。甲木偏印克戊土食神,是为忌神。用神变化情况为“杂”,配合是“互用两相得”。
食神格成立。
第三步,看用神、忌神、相神之间的作用关系,有情或无情、有力或无力。
食神格,相神七杀与食神之间的配合是“互用两相得”。而日主丙火有库根戌,身强。壬水七杀也有库根辰,二者互相配合有情又有力。
但是本造作者论为杀用食制格,不甚严谨,按照其固定思路来分析,月令本气藏干透干就是用神,便不能迁就去取七杀格。所以实际应该是食神制杀格,且虽是食神制杀,然而戊土食神要克壬水七杀,又有甲木偏印阻隔,能否发挥力量也要存疑。
《子平真诠》(耕寸集)注解(37)-论食神
食神本属泄气,以其能生正财,所以喜之。故食神生财,美格也。财要有根,不必偏正叠出。如身强食旺而财透,大贵之格。若丁未、癸卯、癸亥、癸丑,梁丞相之命是也。己未、壬申、戊子、庚申,谢阁老之命是也。...
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13-子平真诠 - 沈孝瞻(清)
十三、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八字之中,变化不一,遂分成败;而成败之中,又变化不测,遂有因成得败,因败得成之奇。是故化伤为财,格之成也,然辛生亥月,透丁为用,卯未会财,乃以党煞,因成得败矣。印用七煞,格之成也,然癸生申月,秋金重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