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子平真诠》(耕寸集)注解(39)-论偏官
日期:2024.12.14 发布者:算准网
史载脱脱丞相生于1314甲寅年,并非壬辰年,二者相差22年之久。因此本造大概率并非其命造,姑且存疑,有可能是伪造的八字,所以不做进一步分析。
有七煞用印者,印能护煞,本非所宜,而煞印有情,便为贵格。如何参政命:丙寅、戊戌、壬戌、辛丑,戊与辛同根月令,是煞印有情也。亦有煞重身轻,用食则身不能当,不若转而就印,虽不通根月令,亦为无情而有情,格亦许贵,但不大耳。
翻译:
有七杀用印的情况,印星能保护七杀,本来并不适合,但是杀印有情的话,也是贵格。比如何参政命造:丙寅、戊戌、壬戌、辛丑,戊土与辛金的根都在月令,是杀印有情。也有杀重身轻,用食神则日主不能担当,不如转而用印,虽然不通根月令,也是无情变有情,格局也能成贵,只是贵气不太大罢了。
小丁火注:
七杀用印格,需要杀印有情,或者杀重身轻。
下面以文中的何参政命造为例简单分析。
1、“丙寅、戊戌、壬戌、辛丑”
第一步,月令寻求用神,根据优先级高低,确定用神变化情况。
壬水生于戌月,月令戌中本气藏干戊土透于月干,辛金正印透于时干,且寅中丙火财星透于年干,用神发生变化。匹配“用神变化优先级顺序”第2条:“若月令有包含本气藏干在内的两到三个藏干透干,不会支,则透干的十神皆为用神,以本气藏干的用神为主。”
即以透干的月令本气藏干戊土七杀为用神。
第二步,确定用神、忌神、相神,及用神纯杂情况,是“互用两相得”还是“互用两不相谋”,从而看格局成败。
七杀为不善用神,喜制伏、化泄,辛金正印可以化泄七杀,是为相神。丙辛合,丙火财星可以合去相神,是为忌神。用神变化情况为“杂”,配合是“互用两不相谋”。
七杀格成立。
第三步,看用神、忌神、相神之间的作用关系,有情或无情、有力或无力。
七杀格,相神正印辛金与七杀之间的配合是“互用两相得”。日主壬水虽通根于丑,身弱。戊土七杀占据月令,比较强旺。而辛金正印则于七杀同根月令。这正是杀重身轻的情况,三者互相配合有情又有力。虽然丙火要合辛金,但是有壬水和戊土阻隔,对辛金的伤克有限。
有煞而用财者,财以党煞,本非所喜,而或食被印制,不能伏煞,而财以去印存食,便为贵格。如周丞相命:戊戌、甲子、丁未、庚戌,戊被甲制不能伏煞,时透庚财,即以清食者,生不足之煞。生煞而即以制煞,两得其用,尤为大贵。又有身重煞轻,煞又化印,用神不清,而借财以清格,亦为贵格。如甲申、乙亥、丙戌、庚寅,刘运使命是也。更有杂气七煞,干头不透财以清用,亦可取贵。
翻译:
有七杀用财的情况,财能党杀,本来并不是七杀所喜,而如果是食神被印星所制伏,不能去制伏七杀,这时财星能制伏印星来保存食神,那么便是贵格。比如周丞相的命造:戊戌、甲子、丁未、庚戌,戊土被甲木制伏不能去制伏七杀,时柱透出庚金财星,能清除食神受到的威胁,生扶太弱的七杀。生扶七杀正是为了制伏七杀,两边都能为我所用,更是大贵的格局了。又有身重杀轻,七杀又化泄为印星,用神不清楚,而借财星来清格,这也是贵格的情况。比如甲申、乙亥、丙戌、庚寅,刘运使的命造。更有杂气七杀,天干不透财星以清用,也可以取贵格。
小丁火注:
七杀用财格,是不得已而用之的情况。
一是杀用食制格的特殊情况。当杀用食制格当中的相神食神被忌神印星克制时,需要财星来克印星,清除忌神印星对相神食神的威胁,也就这时候可以用财。
二是身重杀轻而用印的情况,需要财星来清除印星。
下面以文中的两个命造为例简单分析。
1、“戊戌、甲子、丁未、庚戌”
第一步,月令寻求用神,根据优先级高低,确定用神变化情况。
丁火生于子月,月令子中本气藏干癸水不透,年时地支透出戊土伤官在年干,未中透出甲木印星在月干,用神发生变化。匹配“用神变化优先级顺序”第6条:“若月令藏干皆不透干,也不会支,年日时地支有藏干透干或会支,则透干或会支的十神变为用神,但仍以月令用神为主。”
即以月令本气藏干癸水七杀为用神。
第二步,确定用神、忌神、相神,及用神纯杂情况,是“互用两相得”还是“互用两不相谋”,从而看格局成败。
《子平真诠》(耕寸集)注解(37)-论食神
食神本属泄气,以其能生正财,所以喜之。故食神生财,美格也。财要有根,不必偏正叠出。如身强食旺而财透,大贵之格。若丁未、癸卯、癸亥、癸丑,梁丞相之命是也。己未、壬申、戊子、庚申,谢阁老之命是也。...
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13-子平真诠 - 沈孝瞻(清)
十三、论用神因成得败因败得成八字之中,变化不一,遂分成败;而成败之中,又变化不测,遂有因成得败,因败得成之奇。是故化伤为财,格之成也,然辛生亥月,透丁为用,卯未会财,乃以党煞,因成得败矣。印用七煞,格之成也,然癸生申月,秋金重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