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子平真诠》(耕寸集)注解(11)-论用神纯杂

日期:2024.11.02 发布者:算准网

用神既有变化,则变化之中遂分纯杂,纯则吉,杂则凶。
翻译:
用神既然会有变化,那么在用神变化之中也分为用神变得更纯或者更杂的情况,用神纯为吉,用神杂为凶。
何谓纯?互用而两相得者是也。如辛生寅月,甲丙并透,财与官相生,两相得也。戊生申月,庚壬并透,财与食相生,两相得也。癸生未月,乙己并透,煞与食相克,相克而得其当,亦两相得也。如此之类,皆用神之纯者也。
翻译:
什么是用神变得更纯?也就是用神之间互相配合各有所得的情况。比如辛金生在寅月,甲木与丙火一起透干,正财与正官相生,两边各有所得。戊土生在申月,庚金与壬水一起透干,偏财和食神相生,两边各有所得。癸水生在未月,乙木与己土一起透干,七杀与食神相克,虽然相克却恰如其分,也是互相配合各有所得。像这样的情况,都是用神变得更纯。
小丁火注:
上一章已经总结关于用神变化的优先级顺序的7条内容,在这里依然适用。(此部分内容不赘述,详见上一章注解)
1、“辛生寅月,甲丙并透”,匹配上文第2条,即甲木财星、丙火正官皆为用神,以透干的本气藏干甲木财星为主。因为财星与官星的关系是“善而顺用”,也即财星生官,进而来保护财星。因此虽然用神发生了变化,但仍以财星为主要用神,变化出的正官为辅助用神,因此是“财与官相生,两相得也”。
2、“戊生申月,庚壬并透,财与食相生,两相得也”,同上,不赘述。
3、“癸生未月,乙己并透”,匹配上文第2条,即己土七杀、乙木食神皆为用神,以透干的本气藏干己土七杀为主。因为七杀与食神的关系是“不善而逆用”,也即食神制杀。因此虽然用神发生了变化,但仍以七杀为主要用神,变化出的食神为辅助用神,因此是“煞与食相克,相克而得其当,亦两相得也”。
何谓杂?互用而两不相谋者是也。如壬生未月,乙己并透,官与伤相克,两不相谋也。甲生辰月,戊壬并透,印与财相克,亦两不相谋也。癸生午月,丁己并透,财与煞相生,相生而适为累,亦两不相谋也。如此之类,皆用神之杂者也。
翻译:
什么是用神变得更杂?也就是用神之间不能互相配合各有所失的情况。比如壬水生在未月,乙木与己土一起透干,官星与伤官相克,是不能互相配合各有所失。甲木生于辰月,戊土与壬水一起透干,印星与财星相克,也是互相克制各有所失。癸水生在午月,丁火与己土一起透干,财星与七杀相生,相生却正好是累赘,也是不能互相配合各有所失。像这样的情况,都是用神变得更杂。
小丁火注:
1、“壬生未月,乙己并透”,匹配上文第2条,即己土正官、乙木伤官皆为用神,以透干的本气藏干未土正官为主。因为正官与伤官的关系是“不善而逆用”,也即伤官伤克官星。因此用神发生了变化,而且对原用神不利,也即“官与伤相克,两不相谋也”。
2、“甲生辰月,戊壬并透”,戊土透出,匹配上文第2条,即戊土偏财为用神;而壬水透出则是墓库透干的情况(上一章已有特别说明),也匹配第2条,即壬水偏印变为用神。因为偏财与偏印的关系并非是“善而顺用”,但偏财克偏印,因此是“印与财相克,亦两不相谋也”。
3、“癸生午月,丁己并透”,匹配上文第2条,即丁火偏财、己土七杀为用神。因为偏财与七杀的关系并非是“善而顺用”,反而是“变而不善”的情况,因此是“财与煞相生,相生而适为累,亦两不相谋也”。
纯杂之理,不出变化,分而疏之,其理愈明,学命者不可不知也。
翻译:
用神变得更纯或者更杂的道理,还是不外乎用神变化本身,分门别类去分析注解,其中的道理会更加清晰,学习命理的人不能不知道这一点。
小丁火注:
所谓用神纯杂就是用神变化的延伸,关键是看变化的趋势好不好,而如何判断则是根据“善而顺用”、“不善而逆用”的固定思路。
如果理解了作者所说的“用神”如何选取,则对于用神之善或不善、顺用或逆用就会很好把握,进而可以判断格局高低。再加上用神变化的规则,判断出用神变化情况的好或坏、纯或杂,就能进一步判断格局高低,这也是下一章作者要谈的内容,环环相扣,逻辑缜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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