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子平真诠》(耕寸集)注解(12)-论用神格局高低

日期:2024.11.05 发布者:算准网

八字既有用神,必有格局。有格局必有高低。财官印食,煞伤刃劫,何格无贵?何格无贱?由极贵而至极贱,万有不齐,其变千状,岂可言传。然其理之大纲,亦在有情无情、有力无力之间而已。
翻译:
八字既然确定了用神,一定有格局。有格局则一定分高低。财官印食,杀伤刃劫,哪种格局没有贵格?哪种格局没有贱格?由极贵的格局到极贱的格局,成千上万,变化万千,岂是简单几句话就能传授的。然而这里面的理法大纲,总是在有情无情、有力无力之间罢了。
小丁火注:
上一章已经说明:“用神即格局,格局即用神”。用神可以变化,变化又有纯、杂之分,本章所讨论的有情无情、有力无力是从另一个角度来看用神变化。
如正官佩印,不如透财,而四柱带伤,反推佩印。故甲逢酉月,透丁合壬,是谓合伤存官,遂成贵格,以其有情也。财忌比肩,而与煞作合,劫反为用。故甲生辰月,透戊成格,遇乙为劫,逢庚为煞,二者相合,皆得其用,遂成贵格,亦以其有情也。
翻译:
比如正官佩印,不如透出财星,而四柱带有伤官的话,又反而首推佩印。故甲木生于酉月,透出丁火伤官合壬水偏印,是所谓的合伤存官,所以贵格成立,是相合有情的缘故。财忌比肩,而与七杀相合,劫财反而为有用之物。所以甲木生于辰月,透出戊土偏财成格,遇到乙木为劫财,遇到庚金为七杀,乙庚相合,二者皆有所用,所以贵格成立,也是相合有情的缘故。
小丁火注:
“财忌比肩”实际是指“财忌劫财”,或者说是“财忌比劫”,从后文可以明显看出此处应是笔误,比肩与七杀也不可能相合。
所谓有情,是指当用神存在变化、配合的时候,最好是上一章用神纯杂所说的“互用而两相得”,即“纯”的情况。
比如正官为善用神,喜生扶、保护。透财,则财能生扶正官,是为“互用而两相得”;佩印,印能保护正官,也是“互用而两相得”。但是财是生扶正官,而印则是化泄正官,化泄不如生扶,故佩印不如透财。
而如果正官遇伤官,伤官制伏正官,是“互用而两不相谋”,也是用神变化中“杂”的情况下。此时佩印则印能制伏伤官,也即“合伤存官”,因此“反推佩印”。使正官不受伤害,正官格也依然成立,杂而取清,所以说这种组合“有情”。
又比如财星为善用神,喜生扶、保护。劫财反而制伏财星,七杀则耗泄财星,分开来看二者都是“互用而两不相谋”,用神变化结果是“杂”。但是劫财与七杀相合,反而取得“互用而两相得”的效果,杂而取清,这种组合也是“有情”。只是这里只针对阳干日主,阴干日主是用伤官合杀。
身强煞露而食神又旺,如乙生酉月,辛金透,丁火刚,秋木盛,三者皆备,极等之贵,以其有力也。官强财透,而身坐禄刃,如丙生子月,癸水透,庚金露,丙坐寅午,三者皆均,遂成大贵,亦以其有力也。
翻译:
日主身强,透出七杀,而且食神比较强旺,比如乙木生于酉月,辛金七杀透干,丁火食神强旺,秋天的乙木也身强,这三者具备,是极等之贵,因为这种组合有力。正官强旺又透出财星,日支是禄根刃根,如丙火生于子月,癸水正官透干,庚金偏财也透干,丙火坐在寅、午之上,这三者势均力敌,因此成大贵的格局,也是因为有力。
小丁火注:
有力的关键点是有强根,不只是针对日主,还有用神,皆是如此。关于“根”的知识点在第六章《论十干得时不旺失时不弱》里已有详细论述,比如本段的“秋木盛”,便符合其中“秋木虽弱,木根深而木亦强”这种情况,不再过多展开。
1、“乙生酉月,辛金透,丁火刚,秋木盛”
七杀为不善用神,喜制伏、化泄,丁火食神可以制伏酉金七杀,杀逢食制格成立。“辛金透”,说明辛金有酉这个禄根;“丁火刚”说明丁火食神也强旺。七杀和食神都有力,二者相得益彰,且“互用而两相得”。同时“秋木盛”代表乙木日主有强根,身旺。因此三者皆有力,成大贵格局。其实也是下文所说的有情又有力的情况。
2、“丙生子月,癸水透,庚金露,丙坐寅午”
正官为善用神,喜生扶、保护,庚金偏财生扶癸水正官,官逢财生格成立。“癸水透”说明正官有子水禄根,“庚金露”说明财星也有根,即都有力。而日主又自坐寅是长生根,午是刃根,也有力,因此是大贵格局。
又有有情而兼有力,有力而兼有情者。如甲用酉官,壬合丁以清官,而壬水根深,是有情而兼有力也。乙用酉煞,辛逢丁制,而辛之禄即丁之长生,同根月令,是有力而兼有情也。是皆格之最高者也。
翻译:
又有配合有情又有力,有力又有情的情况。比如甲木以酉金正官为用神,壬水偏印合丁火伤官来使官星清纯,且壬水根深,是有情又有力。乙木以酉金七杀为用神,辛金七杀逢丁火食神制伏,而且辛的禄根酉金也是丁火的长生位置,辛禄和丁长生都是在月令的酉金,是有力又有情。都是格局里面最高的那种。
小丁火注:
1、“甲用酉官,壬合丁以清官,而壬水根深”
正官为善用神,喜生扶、保护,而丁火伤官反而制伏正官,赖以成格的正官被伤害,正官格败。
正官格败,丁火伤官是败格的“忌神”。但有壬水偏印则能合去丁火,也即印星制伏伤官,消灭忌神,败格复成。
以上的思路,便是第九章《论用神成败救应》中所言之“带忌”、“救应”,之前也有举例“官逢伤而透印以解之”,正是当下情形。
而在本章,作者的重点放在了救应是否得力上面。因为壬水偏印可以保护用神正官,这是有情。也正因为格局成败全靠壬水的作用,而壬水又根深,即有力,它就可以尽情发挥它的作用,所以最后说有情兼有力。
换而言之,同样是“官逢伤而透印以解之”的情况,纵然壬水护官有情,可如果壬水只是虚透,那作用就会大打折扣,正是因为无力的缘故。
2、“乙用酉煞,辛逢丁制,而辛之禄即丁之长生,同根月令”
七杀为不善用神,喜制伏、化泄,丁火食神能制伏七杀,杀逢食制格成立。二者在月令分别是禄根、长生根,有力。因而是有力又有情。
若甲用酉官,透丁逢癸,癸克不如壬合,是有情而非情之至。乙逢酉煞,透丁以制,而或煞强而丁稍弱,丁旺而煞不昂,又或辛丁并旺而乙根不甚深,是有力而非力之全,格之高而次者也。
翻译:
如果甲木以酉金正官为用神,天干透出丁火伤官,又见到癸水正印,癸水克丁火不如壬水合丁火,属于有情但情分不算深厚。乙木以酉金七杀为用神,透出丁火来制伏七杀,而如果七杀较强而丁火食神稍弱,或者丁火食神太旺而七杀太弱,又或者辛金七杀丁火食神都很强旺但日主乙木的根不深厚,都是有力却不是能发挥全力的情况,是格局高贵却稍次一些的情况。
小丁火注:
这里是对比上面“有情而兼有力,有力而兼有情”的两种情况来说明的,我们也简单做一下对比。
1、“甲用酉官,壬合丁以清官,而壬水根深”
正官为善用神,喜生扶、保护,丁火伤官制伏官星为忌神,但壬水偏印则合去丁火,保护用神正官,这种救应是有情的。因为格局成败全靠壬水的作用,而壬水根深,即有力,因此有情兼有力。
“甲用酉官,透丁逢癸”,是正官为善用神,丁火伤官制伏官星为忌神,但癸水正印则反能制伏丁火,保护主要用神正官,这种救应也是有情的。如果癸水根深,即有力,也是有情兼有力。
但是当二者对比,“癸克不如壬合”,因为合的关系更紧密,如果再遇到戊土,则戊癸合,癸水就会贪合戊土不去克制丁火,而壬水则不会有贪合忘克这种情况。因此二者皆为有情,但情分也有高下。
2、“乙用酉煞,辛逢丁制,而辛之禄即丁之长生,同根月令”
七杀为不善用神,喜制伏、化泄,丁火食神制伏七杀,杀逢食制格成立。二者在月令分别是禄根、长生根,有力。因而是有力又有情。
“或煞强而丁稍弱,丁旺而煞不昂”,说明同样是七杀逢食神制伏,如果二者力量不均衡,那么就容易制杀不尽或者制杀太过。如果“辛丁并旺而乙根不甚深”,那么日主一方面难抵挡七杀,另一方面也难生助食神。因此属于三者有一方力度不够,三角关系有失衡的点,即“有力而非力之全”。虽然也是贵气格局,有瑕疵存在就稍微降低一点层次了。
至如印用七煞,本为贵格,而身强印旺,透煞孤贫,盖身旺不劳印生,印旺何劳煞助?偏之又偏,以其无情也。伤官佩印,本秀而贵,而身主甚旺,伤官甚浅,印又太重,不贵不秀,盖欲助身则身强,制伤则伤浅,要此重印何用?是亦无情也。
翻译:
至于说印格用七杀生扶,本来是贵格,而日主身强印星强旺的话,透出七杀则反而孤苦贫穷,因为身旺不需要印来生,印旺又何曾需要七杀生扶呢?整体方向偏颇,所以无情。伤官格佩印星制伏,本来是秀气的贵格,而日主身强,伤官却根浅,印星又太重,就会不贵也不秀,因为想要生扶日主而日主已经身强,想要制伏伤官而伤官已然根浅,要这么重的印有什么用呢,这也是无情的表现。
小丁火注:
有情、有力都是美事,但过于有情、过于有力则有可能适得其反,变得无情。
1、“印用七煞”
印星为善用神,喜生扶、保护,七杀生扶印星,印逢杀生格成立。杀印配合,本来是有情的表现。
但是如果只是“身强印旺”,两者都已经非常有力,这时最好的选择是用有强根的食神,印旺可以生助日主,日主身强则生食神,食神有强根则可以泄秀,三者是“有情而兼有力”的组合。但是如果不是用食神,而是用七杀继续生扶印星,则会让本来就旺的印星更旺,本来就强的日主更强。表面上看生扶是好事,实际是五行不流通,所有的能量汇聚到日主这里这没法往外释放,好比是一个被溺爱的孩子,温室的花朵,难成大事,因而孤贫。所以说“身旺不劳印生,印旺何劳煞助”,五行偏至,有情反致无情。
“印用七煞”怎么配合才会最有情呢?七杀生印,印生日主,要三者取平衡,关键在于相生路线上的后两者,也即印和日主。要么“身重印轻”,这时七杀可以更好发挥生扶印星的作用,印星也有力能禁得住日主的化泄;要么“身轻印重”,能量一直过渡到日主,起到生扶较弱的日主的作用。因此后文第三十五章《论印格》有言:“有用偏官者,偏官本非美物,藉其生印,不得已而用之。故必身重印轻,或身轻印重,有所不足,始为有情。”
2、“伤官佩印”
伤官为不善用神,喜制伏、化泄,印星能制伏伤官,伤官佩印格成立。伤官佩印这也是有情的表现。怎么配合才能最有情?一样的道理,印生日主,日主生伤官,要三者取平衡,关键还是在于相生路线上的后两者,也即日主和伤官。跟上面同样的思路,要么“身重伤轻”,要么“身轻伤重”。当日主和伤官有强弱上的差异,再配合印星,则印生日主,日主生伤官,流通有序也有情。
理是这么个理,但“印用七煞”和“伤官佩印”最大的区别是用神不同。印星为善用神,日主所喜,印星之情向日主。伤官为不善用神,日主所不喜,伤官之情也不向日主。因此当身轻印重的时候,遇到克日主的七杀,印星会生扶较弱的日主。而当身重伤轻的时候,遇到印星,印星生日主,日主坦然受之,可身强何需印生?且印星要去克伤官的话,日主可就不帮忙了,伤官乃不善之用神,克就克了。但说到底伤官毕竟为主要用神,如果被印星这个辅助用神给克掉,那不就是“无情”了吗?因此本段才说“欲助身则身强,制伤则伤浅,要此重印何用?”
所以对于“伤官佩印”,只能是“身轻伤重”的时候才最秀气。这也符合后文第四十一章《论伤官》所言:“有伤官佩印者,印能制伤,所以为贵,反要伤官旺,身稍弱,始为秀气。” “然印要根深,不必多见,偏正叠出,反不为秀,故伤轻身重而印绶多见,贫穷之格也。”
又如煞强食旺而身无根,身强比重而财无气,或夭或贫,以其无力也。是皆格之低而无用者也。
翻译:
又比如七杀、食神都比较强旺,而日主四柱无根,日主身强比劫重而财星四柱无根,要么早夭要么贫苦,因为无力的缘故。这都是格局里面比较低贱而无用的情况。
小丁火注:
1、“煞强食旺而身无根”
这是前文“有力而非力之全”的极端情况——日主完全衰弱无力。
从这里其实也能侧面印证,即日主的强弱肯定是评判格局成败、高低的重要条件之一。只是作者优先考虑用神之间的配合是否有情、有力,而将日主是否有根,根气强弱作为辅助判断的标准之一,并非身强则吉身弱则忌的死板论法。比如“印用七煞”和“伤官佩印”,有印星的生扶,身弱也无妨,大家可以从作者不容的论断方式中去感受其中的奥妙。
2、“身强比重而财无气”
是说用神本身就无力,不赘述。
然其中高低之故,变化甚微,或一字而有千钧之力,或半字而败全局之美,随时观理,难于拟议,此特大略而己。
翻译:
然而各种格局之所以有高低之分,其中的变化很微妙,有时是一个字就有千钧之力,有时反而半个字就坏了全局的好配置,要随时观察其中理法的变化,很难事先考虑周全,这里只是简略叙述而已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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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子平真诠》(耕寸集)注解(11)-论用神纯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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