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子平真诠》(耕寸集)注解(10)-论用神变化

日期:2024.11.02 发布者:算准网

用神既主月令矣,然月令所藏不一,而用神遂有变化。如十二支中,除子午卯酉外,余皆有藏,不必四墓也。即以寅论,甲为本主,如郡之有府;丙其长生,如郡之有同知;戊亦长生,如郡之有通判。假使寅月为提,不透甲而透丙,则如府官不临郡,而同知得以作主,此变化之由也。故若丁生亥月,本为正官,支全卯未,则化为印。己生申月,本属伤官,藏庚透壬,则化为财。凡此之类,皆用神之变化也。变之而善,其格愈美。变之不善,其格遂坏。
翻译:
用神既然主要以月令来选取,然而月令所藏的藏干不一定,用神也会随之变化。如十二地支中,除了子午卯酉以外,其他的地支都有很多藏干,不只是四墓库地支。就以寅来说,甲木是本气藏干,就好比郡里有府尹;丙火在寅是长生状态,就好比郡里有同知;戊土在寅也是长生状态,就好比郡里有通判。假如寅是月令提纲,不透出甲木而透出丙火,就好比府尹不在郡,而同知可以做主,这正是用神变化的由来。所以如果丁火生在亥月,本来亥中壬水正官是用神,地支见到卯和未,则亥卯未三合,用神变为印。己土生在申月,本来申中庚金伤官是用神,庚金藏着却透出壬水正财,则用神化为财。凡此种种,都是用神变化的情况。用神变地更善,那么格局就更好。用神变得更不善,那么格局更坏。
小丁火注:
在第一章《论十干十二支》中有言:“建寅之月,岂必常甲”,这就已经说明地支藏干不一,且都可以主事,本章则是明确用神变化的条件,但叙述比较简略,并不全面。
需要明确的一点是,用神无论变或不变,选取的宗旨是固定的——首先专求月令,其次透干会支皆为用神,“一透则一用,兼透则兼用,透而又会,则透与会并用。”(出自第十六章《论杂气如何取用》)
在优先级顺序上,月令优先于年日时地支,透干优先于会支。即月令透干又会支>月令透干>月令会支>年日时透干>年日时会支。以第三十三章《论财格》一李御史命造为例:“庚辰、戊子、戊寅、甲寅,制煞生财也。”月令子水不透干,但子辰半合是会支,日时地支甲木透干,仍以财为用神,立为财格。
结合前后文,简单梳理用神变化优先级顺序:
1、若月令本气藏干透干,月令又会支,则透干、会支的十神皆为用神,本气透干的用神为主。若月令其他藏干也透干,可以变化为用神,看与前者配合如何即可。
如壬水生于寅月,甲木食神透干,地支有寅午戌三合火(财星),则食神和财星皆为用神,食神为主,财星为辅。若丙火财星也透干,则这个财星也是用神,可以合论。
2、若月令有包含本气藏干在内的两到三个藏干透干,不会支,则透干的十神皆为用神,以本气藏干的用神为主。
如壬水生寅月,甲木食神和戊土七杀皆透干,则食神和七杀皆为用神,食神为主要用神,七杀为辅助用神。此处也看用神是否“善而顺用,不善而逆用”的配合。又如壬生寅月,寅中甲、丙、戊皆透,仍是食神为主要用神,参看财星、七杀为辅助用神。
3、若只有月令本气藏干透干,年日时也不透干、也不会支,用神不变。
如壬生寅月,寅中本气甲木食神透出天干,则食神为用神。
4、若月令本气藏干不透干,但月令的其他藏干透干,或月令会支,则透干的十神与会支的十神皆变为用神。
如壬水生寅月,寅中本气甲木食神不透,却透出戊土七杀,则七杀为用神。但需要考虑所变成的用神与本气藏干的用神有无配合,所谓配合即“善而顺用,不善而逆用”。若有配合,仍以原用神为主,如壬水生于寅月,甲木不透,丙火透干,本来用神变为财星,但食神生财是“善而顺用”的配合。因此实际仍以食神为主要用神,财星为辅助用神。
5、若月令藏干皆不透干、却会支,则月令会支后的十神变为用神,年日时地支若有藏干透干,则透干的十神为辅助用神。若生子午卯酉月,则用神不变,为主要用神;若非子午卯酉月,则月令会支后用神变化,但是否为主要用神则要看跟透干用神之间的配合。
上文李御史命即是案例,符合前一种情况。
后文“丙生寅月,午戌会劫,而又或透甲,或透壬,则仍为印而格不破。”则为第二种情况,透干的用神七杀克制月令会支后的用神劫财,月令会支的用神变化不成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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