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五行精纪注释》卷三:论干神一(二)
日期:2025.02.21 发布者:算准网
若月柱为年干之“四忌”位,而日柱为“四贵”位;或日柱在“四忌”位而时柱在“四贵”位,不为害,此为“清华侍从”的格局。
若月日柱俱在“四贵”位,而时柱遇“四忌”位,都是“常调选人”的格局。引自《三命提要》
【说明】
南宋时期延用《五行大义》论十二生死所之法,只以五行论,此处即以生年之天干之五行取贵、贱、平;子平法一般分十天干的阴阳取论。本节以“四贵”、“四忌”等为主,结合部分十神、吉凶神煞来判断命局的层次高下。
“本家禄”,以胎月日时柱天干,在年支上为禄地,与子平法不同。
“正天乙”,以胎月日时柱天干,在年支上见天乙贵人,与子平法不同。
“符钺”,指“符节”及“斧钺”:古代由皇帝授予外派重臣,作为加重权力的标志。
“清华侍从”:指皇帝的侍从,清高显贵,但只是侍者。
“常调选人”: “常调官”指的是宋代官员,“选人”指逐阶升迁的过程。当时文官被分为“选人”和“京朝官”。“选人”是文官里面最低的一个阶层,分为四等七阶。
【原文】
凡命年月日时有甲与己、乙与庚、丙与辛、丁与壬、戊与癸十干合者为上;遇甲庚丙壬、乙辛丁癸为奇干;甲乙丙、丙丁戊、戊己庚、庚辛壬、壬癸甲,谓以顺连合;癸甲乙、乙丙丁、丁戊己、己庚辛、辛壬癸、谓之逆连合。上合者清贵,奇干次之,顺逆合又次之,此之谓入局。凡一命而兼此三者,更得五行相顺,其贵不待言也。若五行不相顺,乃为僧道术士清闲之人,余轻重皆仿此。《林开五命》
【注释】
凡年柱天干,与月日时干有合,如甲见己、乙见庚、丙见辛、丁见壬、戊见癸,十天干有合者为上格;天干见以下两位,如甲庚丙壬、乙辛丁癸,称为“奇干”;天干见以下三位,如甲乙丙、丙丁戊、戊己庚、庚辛壬、壬癸甲,称为“顺连合”;见以下三位,如癸甲乙、乙丙丁、丁戊己、己庚辛、辛壬癸,称为“逆连合”。上述四种天干的配置,以十干有合者为上,主清贵,得奇干者次之,得顺、逆连合者,又次之。得之者,皆称谓“入局”。若一命兼得以上三种配置者,再加上五行相顺不克,其贵是不用说的了。若五行不顺有克,则为僧道或术士等清闲之人,其他命局的高低皆仿此。引自《林开五命》
【原文】
十干发用定数
不拘十天立为头(但是十干皆为一数),
一损三食四杂求(二损气,三食神,四杂神)。
见五便为财神用,
六合吉庆有来由(六合干)。
遇七鬼名多厄滞,
八呼官印六阴收(阳干八位官印,阴干六位官印)[25]。
见九倒食无嘉会,
十为生气福千秋(阴干第八,阳干第十)[26]。
【注释】
甲乙丙丁戊己庚辛壬癸十位天干,以甲为一,第二位为乙木,甲木见之称为“损气”;第三位是丙火,甲生丙火,阳生阳为“食神”;第四位是丁火,称为“杂神”;第五位是戊土,甲克戊为财,称为“财神”;第六位是己土,甲与己合,称为“六合”,年干见六合为吉庆;第七位是庚金,庚克甲为“鬼”,见鬼“多厄滞”;第八位是辛金,辛克甲为“官”,官印即正官;第九位为壬,壬生甲为“倒食”,见之不好,“无嘉会”;第十位为癸水,癸生甲为“生气”,得之者福气千秋。
【说明】
“十干发用”为禄命法时期的一种技法,意思是分析十天干中,他干对年干的作用,为后来“十神”法的前身。从字面上看,已经有“十神”的初貌,如食神、财(财神)、官、鬼(阴官)、印、偏印(倒食)等六位,尚无伤官、劫财,用“损气”代;无偏财、比肩,而有“杂神”“六合”等。子平法“十神”,以日干为立极点,禄命法以年干为立极点。通观《五行精纪》,特别重视正官,南宋时期,“十神法”尚未成为主流论命视角。
【原文】
论发用凡看命,先详月干好弱,既有好干,即令日干贡助,既日干好,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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