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子平真诠》(耕寸集)注解(43)-论阳刃
日期:2024.12.21 发布者:算准网
第三步,看用神、忌神、相神之间的作用关系,有情或无情、有力或无力。
阳刃格,相神正官、财星与阳刃之间的配合是“互用两相得”。而日主壬水有刃根子水,身强。己土正官有禄根午、长生根酉,也强旺。丙火财星则有长生根寅、刃根午,依然强旺。三者互相配合有情又有力。
2、“辛丑、甲午、丙申、壬辰”
第一步,月令寻求用神,根据优先级高低,确定用神变化情况。
丙火生于午月,月令午中本气藏干丁火劫财不透,年支丑中透出辛金正财,日支申中透出壬水七杀,用神发生变化。匹配“用神变化优先级顺序”第6条:“若月令藏干皆不透干,也不会支,年日时地支有藏干透干或会支,则透干或会支的十神变为用神,但仍以月令用神为主。”
即仍以月令的午火阳刃为用神。
第二步,确定用神、忌神、相神,及用神纯杂情况,是“互用两相得”还是“互用两不相谋”,从而看格局成败。
阳刃为不善用神,喜制伏、化泄,壬水七杀能制伏阳刃,是为相神。辛金财星、甲木印星虽然都不能制伏、化泄阳刃,但是财星生扶七杀,印星保护七杀,也是相神。原局并无明显忌神,用神变化情况为“纯”,配合是“互用两相得”。
阳刃格成立。
第三步,看用神、忌神、相神之间的作用关系,有情或无情、有力或无力。
阳刃格,相神正官、财星、印星与阳刃之间的配合是“互用两相得”。而日主丙火有刃根午火,身强。壬水七杀有库根辰、长生根申,也强旺。辛金财星则有刃根申,依然强旺,印星只有辰通根气,稍弱。四者互相配合有情又有力。
但是这里有三个问题需要注意:
一是,此处壬水七杀有长生根申,又有库根辰。长生根与刃根同为最强根,要说力量对比确实刃根更强,但是长生根也不弱。在加上还有一个库根,作者却说“透煞根深”,而实际这个七杀并不算根浅。
二是,辛金正财确实可以生扶七杀,但是辛金很难越过克金的日主丙火去直接生壬水,只能通过丙辛合化水的方式。
三是,甲木印星确实可以保护七杀,但是年干见辛金,毕竟财印互碍,略有不美。
然亦有官煞制刃带伤食而贵者,何也?或是印护,或是煞太重而裁损之,官煞杂而取清之。如穆同知命:甲午、癸酉、庚寅、戊寅,癸水伤寅午之官,而戊以合之,所谓印护也。如贾平章命:甲寅、庚午、戊申、甲寅,煞两透而根太重,食以制之,所谓裁损也。如丙戌、丁酉、庚申、壬午,官煞竟出,而壬合丁官,煞纯而不杂。况阳刃之格,利于留煞,所谓取清也。
翻译:
然而也有官杀制服阳刃又带有食伤而成为贵格的情况,是怎么回事?要么是印星护卫官杀,要么是七杀太重需要食伤来适当裁损,或者是官杀混杂而取清。比如穆同知的命造:甲午、癸酉、庚寅、戊寅,癸水伤官克伤寅午合火的官星,而戊癸合,这是印星护卫官杀。比如贾平章的命造:甲寅、庚午、戊申、甲寅,七杀两度透干而又根重,用食神制伏七杀,这就是适当的裁损。比如丙戌、丁酉、庚申、壬午,正官七杀同透,而壬水合住丁火正官,七杀清纯不杂。况且阳刃格,去官留杀比较有利,这就是取清的手段。
小丁火注:
阳刃用官杀,是以官杀为相神,来制伏阳刃这个不善用神。“伤相甚于伤用”,相神是需要好好保护的,所以一般来说如果再遇到食伤来制伏官杀的话则不吉,这时的食伤很可能便为忌神。除非这时候有其他相神(印星)能制伏食伤,又或者食伤本身制伏官杀的作用是正向的,并非忌神。
这要是以下三种情况:
1、阳刃用官杀,遇食伤,有印星能制伏食伤,反制食伤。
2、阳刃用杀,七杀两透又地支根重,用食伤制伏七杀,起到适当裁损的作用。
3、阳刃用官杀,官杀同时透干混杂,用食伤去官留杀或去杀留官,取清。
下面以文中三个命造为例简单分析。
1、“甲午、癸酉、庚寅、戊寅”
第一步,月令寻求用神,根据优先级高低,确定用神变化情况。
庚金生于酉月,月令酉中本气藏干辛金劫财不透,地支寅午半合火,寅中透出甲木偏财在年干,戊土偏印在时干,用神发生变化。匹配“用神变化优先级顺序”第6条:“若月令藏干皆不透干,也不会支,年日时地支有藏干透干或会支,则透干或会支的十神变为用神,但仍以月令用神为主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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