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子平真诠》(耕寸集)注解(41)-论伤官

日期:2024.12.18 发布者:算准网


下面以文中的命造为例简单分析。
1、“戊申、甲子、庚午、丁丑”
第一步,月令寻求用神,根据优先级高低,确定用神变化情况。
庚金生于子月,月令子中本气藏干癸水伤官不透,但申子半合。午中透出丁火正官在时干,申中透出戊土偏印在年干,用神发生变化。匹配“用神变化优先级顺序”第4条:“若月令本气藏干不透干,但月令的其他藏干透干,或月令会支,则透干的十神与会支的十神皆变为用神。”
即仍以月令会支的子水伤官为用神。
第二步,确定用神、忌神、相神,及用神纯杂情况,是“互用两相得”还是“互用两不相谋”,从而看格局成败。
伤官为不善用神,喜制伏、化泄,戊土偏印可以制伏伤官,是为相神。甲木偏财可以化泄伤官,也是相神。用神变化情况为“纯”,配合是“互用两不相谋”。
伤官格成立。
第三步,看用神、忌神、相神之间的作用关系,有情或无情、有力或无力。
伤官格,相神正印己土与伤官之间的配合是“互用两相得”。而日主庚金有禄根申,强旺。月令申子半合,伤官也强旺。戊土偏印则通根于申,也不弱。只是甲木偏财无根,比较弱。四者互相配合有情也有力。
此造满足作者所说的“藏癸露丁”,也就是伤官不透干去克官,地支虽有子午冲,又因为有申子半合的关系在,合能解冲,缓解地支的正官面临的威胁,这都没问题。但是并不满足“戊甲为辅”,甲戊克是明显的财印互碍,只是甲木无根,财星对印星的损伤有限罢了。
若冬金用官,而又化伤为财,则尤为极秀极贵。如丙申、己亥、辛未、己亥,郑丞相命是也。
翻译:
如果冬金用正官,而又化伤官为财星,那么更是极其秀气和贵气的组合,比如丙申、己亥、辛未、己亥,郑丞相的命造。
小丁火注:
这里是将前文冬金用官和化伤为财两种情况放在一起来讨论。
冬金用官,条件是财印相辅,不可官伤并透
化伤为财,与伤官用财的条件一样,身强、财有根。
下面以文中郑丞相的命造为例简单分析。
1、“丙申、己亥、辛未、己亥”
第一步,月令寻求用神,根据优先级高低,确定用神变化情况。
辛金生于亥月,月令亥中本气藏干壬水伤官不透,亥未拱合木局。未中透出己土偏印在月、时两干,用神发生变化。匹配“用神变化优先级顺序”第4条:“若月令本气藏干不透干,但月令的其他藏干透干,或月令会支,则透干的十神与会支的十神皆变为用神。”
即以月令会支的财星为用神。
第二步,确定用神、忌神、相神,及用神纯杂情况,是“互用两相得”还是“互用两不相谋”,从而看格局成败。
财星为善用神,喜生扶、保护,伤官可以生扶财星,是为相神,丙火正官可以保护财星,也是相神。原局并无明显忌神。用神变化情况为“纯”,配合是“互用两不相谋”。
化伤为财格成立。
第三步,看用神、忌神、相神之间的作用关系,有情或无情、有力或无力。
财格,相神伤官、正官与财星之间的配合是“互用两相得”,且伤官不透,不会造成伤官克官的情况。而日主辛金有刃根申,强旺。伤官占据也强旺,但财星不透,稍弱。丙火正官也偏弱。互相配合有情却稍显无力。
然亦有非金水而见官,何也?化伤为财,伤非其伤,作财旺生官,而不作伤官见官。如甲子、壬申、己亥、辛未,章丞相命是也。
翻译:
然而也有并不是金水伤官而见到官星的情况,是怎么回事。化伤为财,伤官不是伤官,看做财旺生官,而不看做伤官见官。比如甲子、壬申、己亥、辛未,章丞相的命造。
小丁火注:
非金水伤官而见官,只要能化伤为财,以财星作为流通,那么便不会造成伤官见官的情况。
下面以文中的章丞相命造为例简单分析。
1、“甲子、壬申、己亥、辛未”
第一步,月令寻求用神,根据优先级高低,确定用神变化情况。
己土生于申月,月令申中本气藏干庚金伤官不透,但透出壬水正财且申子半合水局。未中透出甲木正官在年干,用神发生变化。匹配“用神变化优先级顺序”第4条:“若月令本气藏干不透干,但月令的其他藏干透干,或月令会支,则透干的十神与会支的十神皆变为用神。”

 5/6   « < 3 4 5 6 > »

上一篇:《子平真诠》(耕寸集)注解(40)-论偏官取运
下一篇:《子平真诠》(耕寸集)注解(42)-论伤官取运

《子平真诠》(耕寸集)注解(28)-论支中喜忌逢运透清

1、大运周期为十年,运干、运支分别管五年。2、八字原局地支某十神在大运透干,而且可以与原局的用神“互用而两相谋”,则为清用。如辰、未皆是财,运干透出辰中戊土偏财,与原有用神正官相配合,正官为善用神...

《子平真诠》(耕寸集)注解(21)—论星辰无关格局

“专以月令配四柱”,求取用神,然后以四柱配合论断格局成败,进而推理吉凶祸福、富贵贫贱。神煞只是起到辅助性的作用,而非决定性的,不可本末倒置。况书中所云禄贵,往往指正官而言,不是禄堂贵人。如正财得伤贵为奇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