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子平真诠》(耕寸集)注解(33)-论财格

日期:2024.12.05 发布者:算准网


小丁火注:
财格,前文提到的所有贵格,都有官杀的身影,区别只是透或不透。这里单独强调“壬生午月,癸生巳月”,只是针对特殊情况的举例罢了。
一是,壬生午月,午中已经藏有己土正官;癸生巳月,巳中已经藏有戊土正官。
二是,在官星已经暗藏的情况下,就只用看财格本身的配合就可以了。
所以这里作者提到的“单透财”的情况,无非就是财旺生官格的变种,只是这个正官没有透出来而已。
下面简单分析作者举例的林尚书命造。
1、“丙寅、癸巳、癸未、壬戌”
第一步,月令寻求用神,根据优先级高低,确定用神变化情况。
癸水生于巳月,月令巳中本气藏干丙火正财透出在年干,不涉及用神变化。
以月令本气藏干的丙火财星为用神。
第二步,确定用神、忌神、相神,及用神纯杂情况,是“互用两相得”还是“互用两不相谋”,从而看格局成败。
财星为善用神,喜生扶、保护,时干壬水反而制伏财星,是为忌神。原局中并无明显的相神来帮助,“互用两不相谋”。
财格有破格风险。
第三步,看用神、忌神、相神之间的作用关系,有情或无情、有力或无力。
财格,用神财星与忌神劫财之间的配合是“互用两不相谋”。但壬水劫财在地支无根,无力。而用神丙火则有长生根寅、禄根巳、库根戌,有力。财星和劫财的配合无情却也无力。
整体来看,单用财的格局成立。虽有瑕疵,无伤大雅。
而且因为财旺,又因为暗中有戊土官星,所以是财旺暗生官的情况,如果能有行运配合,会更好。
又壬生巳月,单透财而亦贵,以其透丙藏戊,弃煞就财,美者存而憎者弃也。如丙辰、癸巳、壬戌、壬寅,王太仆命是也。
翻译:
又比如壬水生于巳月,单透一个财星也可以是贵格,因为巳里面藏有丙火偏财和戊土七杀,弃杀就财,想要的美物存留而憎恶的坏东西舍弃。比如丙辰、癸巳、壬戌、壬寅,王太仆的命造。
小丁火注:
这一段作者所举的案例是财格暗中配合七杀的情况。关键是七杀不能透干,不然就是财带七杀的格局了。
下面分析一下王太仆的命造。
1、“丙辰、癸巳、壬戌、壬寅”
第一步,月令寻求用神,根据优先级高低,确定用神变化情况。
壬水生于巳月,月令巳中本气藏干丙火正财透出在年干,不涉及用神变化。
以月令本气藏干的丙火财星为用神。
第二步,确定用神、忌神、相神,及用神纯杂情况,是“互用两相得”还是“互用两不相谋”,从而看格局成败。
财星为善用神,喜生扶、保护,时干壬水反而制伏财星,是为忌神。原局中并无明显的相神来帮助,“互用两不相谋”。
财格有破格风险。
第三步,看用神、忌神、相神之间的作用关系,有情或无情、有力或无力。
财格,用神财星与忌神劫财之间的配合是“互用两不相谋”。日主壬水只有库根辰;癸水劫财也通根于辰;而用神丙火则有长生根寅、禄根巳、库根戌,更有力。日主与财星和劫财的配合无情却有力。
整体来看,单用财的格局成立,但是财星受到明显的伤克,好在并没有完全破格。
而且因为财旺,又暗中带有戊土七杀,财旺暗生杀,并不是好事。这样的话财星有损反而有力,另外癸水可以合住戊土,防止七杀攻身。
正因为本造财旺生杀,行运能否对七杀进行很好的处理,将直接影响到命局的贵气大小。
至于劫刃太重,弃财就煞。如一尚书命:丙辰、丙申、丙午、壬辰,此变之又变者也。
翻译:
至于劫财阳刃太重,可以弃财就杀。比如一个尚书的命造:丙辰、丙申、丙午、壬辰,这又是其他的变化了。
小丁火注:
1、“丙辰、丙申、丙午、壬辰”
第一步,月令寻求用神,根据优先级高低,确定用神变化情况。
丙火生于申月,月令申辰拱合,申中壬水七杀透于时干,用神发生变化。匹配“用神变化优先级顺序”第4条:“若月令本气藏干不透干,但月令的其他藏干透干,或月令会支,则透干的十神与会支的十神皆变为用神。”
以月令透干、会支的七杀为用神。
第二步,确定用神、忌神、相神,及用神纯杂情况,是“互用两相得”还是“互用两不相谋”,从而看格局成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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