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行禅师天元赋-卷九-星平会海

日期:2023.10.22 发布者:算准网


丁王为木,聪明则近善多仁。王水生木,则从而化之。法以正二月间可化,木主仁,故好仁也。
丁与壬合,从木而化。
戊癸得化,禄位崇高。二者相逢,三才可立。戊上赖火生,从火而化之,是归本质。此皆生生不绝,化化无穷之义。
戌与葵合,从火而化。
阴遇阳而化官,到旺方官崇位显。一阴一阳而成配,乃有化道。化得真者,则为贵论。
三者言配合承旺之理,主有大吉。
阳得阴而成配,临有气财旺妻贤。阳,男也。阴,女也。故曰阴阳相合为之夫妇。若有生气主财旺,且妻贤。若遇休囚死绝,主散财而伤妻。
是以平生不足,甲为壬伤处世多电,乙因癸克。甲本赖壬以生,且千阳水,故有浮泛之性。甲木无根,恐有漂流之失,故日平生不足。乙乃阴木,癸乃阴水。但以根核之资,岂成大林之茂。故曰处世多屯。
不足之义,要寻细微中之理,然后知之正,以眼前光景言之。
阳自败兮,丙为甲伤。阴不明兮,丁缘乙制。丙火赖甲木生之,以为光明。倘甲之受制于庚,则不能生木之火。
且丁赖乙之生,因乙受制,不能助丁之力也。
此言母受制于人,不能显子力。
上之凌下兮,戊遭丙食。卑恐欺尊兮,已伤于炎。此言倒食之理也。
阳庚嘹唳兮,戊土晦之。辛禄卑薄兮,已阴破之。此言庚辛之质,因戊己多而掩美质,不能显达也。
此言理没其美,不为大用于世。
失之于智,皆因庚祸于壬。丧之于权,每遇辛伤于癸。此言壬癸之水,又因庚辛所扰,犹人之母多,扰其一子反为害。故有智有权,皆失丧也,不得自专。
此论金水之祸。
甲乙常忻戊已,乃为身内之财。丙丁尤喜庚辛,实是生成之福。甲乙以戊己为财,丙丁以庚辛为财,乃生成正理。故安享之。
勾陈得地,戊归壬乡。阴土逢财,己加癸位。勾陈,戊己土也,以辰戌丑未而得地。阴土,已土也。癸,阴水也。己以癸为财也。
庚辛寅卯,亦然而福寿。寅卯木旺之乡,庚辛以甲乙木为财,得自然之福寿。
千癸丙丁,喜永以无虞。壬癸水,以丙丁火为财。亦得其自然之用,何其有虞之患。
当知我害彼吉,彼害我凶。自深以直而言之,消详为可矣。我害彼,又非财乎。彼害我,乃为煞也。学者宜详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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