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兰台妙选》(全文及注解)上篇
萤火照水滨兮遇秋,贵为卿监。
丙申丁酉为萤火,下逢一水是也,生于秋夜,正合此格。多则泛滥,若非及时,则为贱格。诗曰:萤因腐草出,难近太阳飞。若见三秋月,冬生囊聚奇。此至微至妙。
三十六大贵,值之者黄甲标名;
自本生年至时,顺数三十六位是也。盖三十六者,乃阴阳至贵之数,人命获之,岂不贵哉。
二十四统全,得之者青云稳步。
一岁有二十四气,自立春以始,积五日则为一候,积三候则为一气,二气则为一月,所以一年统为七十二候二十四气。命中一[自]年数至时,得二十四位是也。盖自始而终,包含生施大德,合此格大贵。
七日来复,喜气候之循环;
自本命顺数至第七位是也。如甲子见庚午、乙丑见辛未、丙寅见壬申之类。盖七日之气,若离一阴必就一阳,若离二阴必就二阳,若离三阴必就三阳,以其相对而分,合此者,皆是有贵也。
六位后先,喜阴阳之对偶。
六位者,即本命数至第六位是也。如甲子得己巳、乙丑得庚午为先六位;己巳得甲子、庚午得乙丑为后六位。盖一为阳,二为阴,数至于六,乃三阴三阳,不偏多。主荣贵。
大衍虚一,常人必无;
大衍之数五十,其用四十九之数,得之者,合于大衍。自本命数至四十九位是也。
天地中分,奇才以产。
五行以乾为天,以支为地。所谓中分者,支干各分一半是也。如甲子生[见]甲午是,甲子至癸巳,三十之数已足。甲午再起一半,天于是中分,地于是中分。乙丑见乙未,丙寅见丙申,皆是天地中分之格也。
体一用一,犹一元默运之初;
体者,本命也。月则自年而遁,日则自月而生,时则自日而起。是年为体,月为用;月为体,日为用;日为体,时为用也。统而言之,其端皆起于本命。月日时同出一辰,是体一而用亦一也。
居三隔三,象三才既分之后。
一生二,二生三,三生万物,故数至于三者,无穷之生施也。所谓居三阳者,自本命顺数至第三位者是也。如丙寅得戊辰,戊辰见庚午,庚午见壬申之类。盖一而二,二而三,是天地人三才之既分也。三才既居,造化以成,万物之原,人兹以立,人命合此三数,安得不为奇哉。
一旬中睦集和气,麟阁标名;
年月日时,共出一旬者是也。又为一旬包裹唤天格。探真歌云:四位循环共一旬,还同兄弟一家人。玉堂厚禄数千户,金榜题名显二亲。合得者,宜此断。
十三位炳现魁星,凤池显职。
自本命数至第十三位是。如甲子生人得丙子,乙丑生人得丁丑之类,皆是十三位。但见魁星,惟甲辰一旬十位是也。余则无之。十三位,恰如甲辰旬中十三位尤妙。
二仪贵显,学问渊源;
本命相连一位,日辰相连一位,皆为二仪。如甲子见乙丑,庚午见辛未,乙亥见丙子,辛巳见壬午,丙戌见丁亥,戊子见己丑,是两位连珠。而遇天乙贵人,乃二仪贵偶。若二偶连珠,丙前见亥,见鬼煞,乃贴身鬼位,反主生祸。须是贵偶,方为吉也。
八位官星,文章俊迈。
本命顺数入八宫,得官星是。如甲子生得辛未,甲寅生得辛酉,庚申生得丁卯,庚寅生得丁酉,是为八位官星。此格得之者,多居侍从之列,非寻常之可比也。
火明木秀,逢春月以为荣;
一气所至,则金鼠登魁;斗柄所指,则火生逢寅。三阳郊泰,万物生辉,火至此光辉发越,木至此敷荣茂盛。夫东方木色青,南方火色赤,青赤相间则文华。如戊午则见辛卯,己未则见庚寅。命中有木与火,生居三春,乃火明木秀;生居夏,则火太炎,木已死;秋则幷归死绝;冬则无气。
金白水清,遇秋天则为贵。
三秋令,西方白帝司令。当此时,以金则白,以水则清。本命中,有二金在下,二水在上;或一金三水,一水三金,相间生于秋月则贵。春夏冬间,金未必白,水未必清,不合此格。
虎卧凤阙,附凤非难;
寅为虎,酉为凤,寅生人见酉,酉生人见寅时,乃合此格。况寅宫有箕星,酉宫有毕星,箕星好风,毕星好雨,生逢其时,有风雨作霖之象。若虎憎鸡觜短,以其元辰日论之,则差之毫厘,谬以千里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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