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子平真诠》(耕寸集)注解(32)-论正官取运
日期:2024.12.05 发布者:算准网
正官带伤食而用印制,运喜官旺印旺之乡,财运切忌,伤食反为不碍。若印绶叠出,财运亦无害矣。
翻译:
正官格带有食神、伤官而用印星来制伏食伤,大运喜官旺、印旺的地方,最忌财运,食伤运反而不太忌讳。如果印星多见,大运行财运也没什么伤害。
小丁火注:
正官格,带有食伤,食神能合官,伤官能克官,故而不利。但是带有印星的话,印星能制伏食伤,这是“存其喜而去其忌”,也能成贵格。
在这种情况下,官旺则不怕印泄,印旺则能制食伤,都是好运。即使是食伤运,因为有印星的存在也不忌讳。
只有财运不吉,因为财能克印,本来正官格带食伤,食伤为忌神,能制伏食伤的印星为相神,格局因此而确立。再见财星,则财克印,财星这时伤害相神,“伤相甚于伤用”,会造成格局又再次破败。所以除非印绶叠出,才不怕财运,财星略损印星也无碍。
以上一章宣参国的命造为例,看一下取运情况。
1、“己卯、辛未、壬寅、辛亥”
正官格,带亥卯未三合木局的伤官,又有辛金正印在干,符合作者所说“正官带伤食而用印制”的情况。
对于作者所说的取用喜忌“运喜官旺印旺之乡,财运切忌,伤食反为不碍。若印绶叠出,财运亦无害矣。”我们可以看出,官旺、印旺或者食伤运都无碍,即使是财运,也还好。
行运方面,依次是庚午、己巳、戊辰、丁卯、丙寅、乙丑等。
己巳运,月令未中己土正官透干,依然是正官格无疑。地支巳火是财乡,虽是财,却不伤印,所以并无大碍,而且财星还能生助正官,故而有利。
戊辰运,寅、辰之中的戊土七杀透干,是官杀混杂,虽然辰土算是土旺,毕竟戊己土混杂且没有取清,并不算好运。
丁卯运,天干财星,地支伤官。月令未中丁火透干,是用神发生变化,从本来的正官带食伤而佩印,变成了正官用财,又带伤官而佩印。先看天干的财、印配合,即正官逢财印并透的情况。虽然丁火正财有伤克辛金正印的趋势,好在年干又有己土正官透干,财生官、官生印,官星在其中形成了流通,不至于财印两相碍。唯一的缺点是考虑到虽然乙木伤官并没有透干,可大运地支加强亥卯未三合木,伤官力量依然很强。天干的两个辛金状态一般,能否起到足够的制伤作用,这需要打一个问号。
丙寅运,天干财星,地支食神。丙辛合,是财印两不相碍,仍为官逢财生格,可也是财印两失。不过好在原局天干有两个辛金透出。这又贴合了作者所说的“若印绶叠出,财运亦无害矣”这种情况。缺点也很明显,大运仍是食伤强旺,辛金正印制伤的效用到底多大,很难界定。
乙丑运,月令未中乙木伤官透干,用神彻底发生变化,而且是用神变得“杂”的情况。由正官变成了伤官,乙木伤官直克己土正官,正官格破格。可大运地支又是丑土,己土正官在大运得根,伤官制官不尽。虽然说原局的辛金正印也在大运有了根(丑中辛),在伤官如此强旺的情况下,能否起到应有的作用也是有疑问的。伤官得制,则大贵,制不住就另说了。
因为是古人命造,不好推测具体的流年应事,此处只作简单分析,仅供参考。
正官而带煞,其命中用比合煞,则财运可行,伤食可行。身旺印绶亦可行,只不可复露七煞。若命用伤官合煞,则伤食与财俱可行,而不宜逢印矣。
翻译:
正官格带有七杀,如果命局中有劫财合杀,那么行财运是可以的,食伤运也可以,身旺、印绶的大运也不错,只是不能再透出七杀。如果命局中用伤官合七杀,则食伤运和财运都可以,而不宜再见印运了。
小丁火注:
对于阳日干来说,七杀可以与劫财相合,比如甲木日主,庚金为七杀,乙木为劫财,乙庚合。
对于阴日干来说,七杀可以与伤官相合,比如乙木日主,辛金为七杀,丙火为伤官,丙辛合。
所以文中“用比合煞”一词,实际指的是“劫财合杀”。此处仍以上一章李参政命造为例简单分析。
1、“庚寅、乙酉、甲子、戊辰”
正官格,带庚金七杀。
上一章已有分析,本造是正官格兼用财、印,且正官、正财、正印三者之间配合有情,是为官用财印。年干透出庚金七杀,又有乙木劫财作为相神合之,是为有情。庚金以月令酉金为刃根,有力;乙木通根于辰是余气根,也有力。故整体有情又兼有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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