流日渐进法实例说明-八字泄天机(中)-司莹居士

日期:2024.08.13 发布者:算准网



甲、乙月:为进行期后之第二个庚、辛日。次申、酉日。

丙、丁月:为进行期后之第二个壬、癸日。次亥、子日。

戊、己月:为进行期后之第二个甲、乙日。次寅、卯日。

庚、辛月:为进行期后之第二个丙、丁日。次已、午日。

壬、癸月:为进行期后之第二个戊、己日。次未、戌日。再次辰、丑日。

例:庚寅月之庚金解除日•为二月廿一日丙申日。二月廿二日丁酉日。辛卯月之辛金解除日,为三月廿三日丙寅日。三月廿四日丁卯日。卯木则在三月甘九日壬申日。及三月三十日癸酉日。所谓解除日,即是解除压力,事情从此步入尾声,告一段落。

⑥流月再加重日:

前面所述五日,乃比较重要。此再加重日,即为进行期内,相生天干或地支之日。使其力量再加重。由于此再加重日,有辅助之效果,虽比不上前面五日之举足轻重,但不可不知。总言之:此六日之基本原则,乃在相生相克。多运用自能熟练。整理如下:

甲、乙月:为进行期内之壬、癸、亥、子日。

丙、丁月:为进行期内之甲、乙、寅、卯日。

戊、已月:为进行期内之丙、丁、巳、午日。

庚、辛月:为进行期内之戊、己、辰、戌、丑、未日。

壬、癸月:为进行期内之庚、辛、申、酉日。

寅、卯月:为进行期内之壬、癸、亥、子日。

巳、午月:为进行期内之甲、乙、寅、卯日。

申、酉月:为进行期内之戊、已、辰、戌、丑、未日。

亥、子月:为进行期内之庚、辛、申、酉日。

辰、戌、丑、未月:为进行期内之丙、丁、巳、午日。

例:庚寅月之再加重日:庚金为二月二日丁丑日,二月四日己卯日。二月五日庚辰日。寅木为二月十七日壬辰日,十八日癸巳日。和廿四日己亥日,廿五日庚子日等。以湿土生金,及水生木为主。其他一样,取相生流月之日即是。

6、乙未月:(新历七十五年七月)

乙木:

进行期:六月廿七日(壬寅日)~七月十日(乙卯日)。

强烈征兆期:六月十九日(甲午日)~六月卅日(乙巳日)。

轻微征兆期:与前面甲月连贯发生、不必分轻重。

流月种因期:壬辰、癸巳月之甲、乙、寅、卯日和甲月。

流年种因期:和前面甲月一样。为丙寅年之寅木力量加重月。

余事期:七月十一日(丙辰日)--八月九日(乙酉日)。

流月开始日:六月廿七日--卅日。流月加重日:七月九日(甲寅日)。流月再加重日:七月六日--八日。流月暂停日:七月三日~六日。

流月反击日:七月十五日、十六日。

流月解除日:七月廿六日辛未日。

未土:

进行期:七月十三日(戊午日)~七月廿六日(辛未日)。

强烈征兆期:七月二日(丁未日)~七月十四日(已未日)。

轻微征兆期:六月廿日(乙未日)~七月二日(丁未日)。

流月种因期:前面已、午月之土日。(含天干、地支)。

流年种因期:前乙丑年之丑土,至此未月停止,由此流年之终止,知其为事情之大转变点,未月申、酉日,又引动申月之事,接下丙申月,变化更多,为流年丙寅年丙火之始,寅木之终。因皆在此乙未月引动前兆。

余事期:七月廿七日(壬申日)~八月七日(癸未日)。

流月开始日:七月十三、十四日。流月加重日:七月十四、十七、廿、廿三、廿四日。尤其廿三日戊辰日及廿四日己巳日。流月再加重日:七月廿一、廿二、廿四、廿五日。

流月暂停日:七月十九日~廿二。流月反击日及解除日:八月二日戊寅日及三日己卯日。

7、丙申月:(新历七十五年八月)

丙火:

进行期:七月卅一日(丙子日)~八月十一日(丁、亥日)

强烈征兆期:七月廿一日(丙寅日)~七月卅一日(丙子日)。

轻微征兆期:七月十一日(丙辰日)~七月廿一日(丙寅日)。

流月种因期:甲午、乙未月之丙、丁、巳、午日。

流年种因期:癸已、甲午月之丙、丁、巳、午日。及前面乙丑年之丙戌、丁亥月。此处必须特别留意,乃丙申月之丙火,为丙寅年丙火之始,变化最多。

余事期:八月十二日(戊子日)~九月十一日(戊午日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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