论印绶/论印绶取运35-36-子平真诠 - 沈孝瞻-
日期:2022.01.21 发布者:算准网
| 三十五、论印绶 印绶喜其生身,正偏同为美格,故财与印不分偏正,同为一格而论之。印绶之格局亦不一,有印而透官者,正官不独取其生印,而即可以为用,与用煞者不同。故身旺印强,不愁太过,只要官星清纯,如丙寅、戊戌、辛酉、戊子,张参政之命是也。 然亦有带伤食而贵者,则如朱尚书命,丙戌、戊戌、辛未、壬辰,壬为戊制,不伤官也。又如临淮侯命,乙亥、己卯、丁酉、壬寅,己为乙制,己不碍官也。 有印而用伤食者,身强印旺,恐其太过,泄身以为秀气。如戊戌、乙卯、丙午、乙亥,李状元命也,若印浅身轻,而用层层伤食,则寒贫之局矣。 有用偏官者,偏官本非美物,藉其生印,不得已而用之。故必身重印轻,或身轻印重,有所不足,始为有性。如茅状元命,己巳、癸酉、癸未、庚申,此身轻印重也。马参政命,壬寅、戊申、壬辰、壬寅,此身重印轻也。若身印并重而用七煞,非孤则贫矣。 有用煞而兼带伤食者,则用煞而有制,生身而有泄,不论身旺印重,皆为贵格。 有印多而用财者,印重身强,透财以抑太过,权而用之,只要根深,无防财破。如辛酉、丙申、壬申、辛亥,汪侍郎命是也。 若印轻财重,又无劫财以救,则为贪财破印,贫贱之局也。 即或印重财轻而兼露伤食,财与食相生,轻而不轻,即可就富,亦不贵矣。然亦有带食而贵者,何也?如庚寅、乙酉、癸亥、丙辰,此牛监薄命,乙合庚而不生癸,所以为贵,若合财存食,又可类推矣。如己未、甲戌、辛未、癸已,此合财存食之贵也。 又有印而兼透官煞者,或合煞,或有制,皆为贵格。如辛亥、庚子、甲辰、乙亥,此合煞留官也;壬子、癸卯、丙子、己亥、此官煞有制也。 至于化印为劫;弃之以就财官,如赵知府命,丙午、庚寅、丙午、癸已,则变之又变者矣。 更有印透七煞,而劫财以存煞印,亦有贵格,如庚戌、戊子、甲戌、乙亥是也。然此格毕竟难看,宜细详之。 三十六、论印绶取运 印格取运,即以印格所成之局,分而配之。其印绶用官者,官露印重,财运反吉,伤食之方,亦为最利。 若用官而带伤食,运喜官旺印绶之乡,伤食为害,逢煞不忌矣。 印绶而用伤食,财运反吉,伤食亦利,若行官运,反见其灾,煞运则反能为福矣。 印用七煞,运喜伤食,身旺之方,亦为美地,一见财乡,其凶立至。 若用煞而兼带伤食,运喜身旺印绶之方,伤食亦美,逢官遇财,皆不吉也。 印绶遇财,运喜劫地,官印亦亨,财乡则忌。 印格而官煞竞透,运喜食神伤官,印旺身旺,行之亦利。若再透官煞,行财运,立见其灾矣。 印用食伤,印轻者亦不利见财也。 |
论十干合而不合5-子平真诠 - 沈孝瞻(清)
五、论十干合而不合十干化合之义,前篇既明之矣,然而亦有合而不合者,何也?盖隔于有所间也,譬如人彼此相好,而有人从中间之,则交必不能成。譬如甲与己合,而甲己中间,以庚间隔之,则甲岂能越克我之庚而合己?此制于势然也,合而不敢...
《子平真诠》(耕寸集)注解(19)-论四凶神能成格
煞伤枭刃,四凶神也。然施之得宜,亦能成格。如印绶根轻,透煞为助,煞能成格也。财逢比劫,伤官可解,伤能成格也。食神带煞,灵枭得用,枭能成格也。财逢七煞,刃可解危,刃能成格也。是故印不忌煞,财不忌伤,官不忌枭,煞不忌刃。譬如治国,长..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