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三命通会》论金神格解读
日期:2026.03.20 发布者:算准网
一:原文解读
原文(1):
金神者,破败之神,即的杀,只有三时,乃癸酉,己巳,乙丑。
此格六甲日为主,见此三时,作金神论。
甲子、甲辰二日为最。
月令通金气成火局,方可取用。柱中更带七杀伤刃,真贵人也。
若月令不通金气火局,即当以他格论,或财官印绶,或变化从类。虽忌水,亦可,若无化而行水乡,祸不可言。
德清解读:
金神即的杀,其实并不对,因为根据《五行精纪》看,暗金的煞起法与金神不同,但取的皆是巳酉丑,即金的生旺库。
最早见徐大升作《子平三命通变渊源》有收录,用的是纳音五行真金三位,即辛巳金,癸酉金,乙丑金。
而渊源后,几乎都用“己巳”,不用“辛巳”,原因是甲己遁己巳,癸酉,乙丑,这样就符合“甲日金神”,为何不说“乙日”?
其实《渊源》看并没有要求甲人,只是需要制伏,后面的独步,渊海则皆明确甲日。
或许乃是传抄之误,也是常见事情。
而3位皆金,对于本命是木命,或者木人来说,便是鬼克身,尤凶。
不论禄命法,还是子平法,有杀先论杀,无杀方论用,鬼克身要制伏,不然必凶。
所谓金神,更多是针对木命人,见身衰鬼旺重克身的情况,渊源受古法思维影响,选取3位作用于木命,后面演变出金神格,理论系统来说,并不够严谨,或可去之,今依其旧,勉强解读之。
原文(2):
四柱火局运行火乡,作此格论,生亥卯未月行火乡,亦以此格论。若生水月,或行水乡,不用。
生辰月行北方运,可作印绶,喜官杀、阳刃,怕刑冲。
若逢癸酉时,酉为甲之官位,不可以金神火制之说断之,当作正官论。财官得地之运发福,年月重见申庚,官杀混杂,仍以金神论。
岁运见火必福,见水必祸,柱中有火,不行火乡,亦难发。喜见财,行财运亦发。六己日见此三时,亦作金神论。运行金水乡,即祸立至。财运乃美,火乡更妙。
德清解读:
首先这里已经是用己巳,癸酉,乙丑时3位,而必须是甲己人才可遁出,但是己日见巳酉丑为食神生旺库,独步虽用,但并不如甲人为人所识之普遍,本处不作使用。
金煞为忌,木火为用,故喜行木火制之,不喜金水,此常法也。
后面又说甲日癸酉时不论,可见解说本身已是互相矛盾,其余皆常法不论。
原文(3):
《独步》云:“甲日金神,偏宜火地,己日金神,何劳火制。”
又云:“六甲生春,时犯金神。水乡不发,火重名真。”
又云:“甲乙丑月,时带金神,月干见杀,双目不明。”
经云:“金神遇火,威镇边疆。”
《妖祥赋》云:“金神喜七杀而忌刑冲。”
《元机赋》云:“金神最宜制伏。”
《秘诀》云:“金神喜火旺之乡,若行北方则凶。”
《相心赋》云:“金神贵格,火地奇哉。有刚断明敏之才,无刻剥欺瞒之意。”
《定真篇》云:“金神运到水乡,身尸分拆。”
德清解读:
以上可以看出,古代子平赋文内容其实大多数知识点都是千篇一律的重复,真正值得研究的赋文元典其实就数篇而已。
这里其实就一句话:木弱金重,身衰鬼重,要制杀,行制杀运发。
二:案例解读
如岳飞命:
癸乙甲己
未卯子巳
木水金木
贵象分明,癸见甲子进神禄,且互换禄贵,脱体化神。
但凶象亦明显,己时未年朝元羊刃,按旧说日时犯金神。
从本命来说其实癸未木命,甲子金中主限为身鬼,木败于子,且日时合,金引到长生之地,木先得乙卯体壮,身旺鬼重,成也杀敌,败则被敌杀身。
辛亥大运,亥卯未三合鬼局克身,
辛酉流年,双冲乙卯破用神,羊刃倒戈,长生鬼克入故凶,非所谓日时金神。
如某女医生富命:
丁戊甲己
卯申寅巳
火土水木
若以金神论之,则又失真,且生于申月金得令,日主月失令时逢金神必凶,且运行金水,为何反而富裕?
申月煞重为忌破禄克身,好在三刑制杀,暗食神制杀,羊刃合煞,变煞为权。
食神与羊刃制杀,杀为病人制伏也。
如某妓女命:
己壬甲癸
亥申子酉
木金金金
木命遇三鬼克身得令得时,官鬼就是男人,木败于子真桃花,癸酉也*乱象,可谓犯金神。
如某贵命:
辛庚甲癸
巳子子酉
此造亦犯金神乎?金重又行金运,何以发贵?其实就一个官印相生的命局,且印重喜行西方官运,仅此而已。
小结:
实际上,所谓“金神”,很可能是一种层累式的误会。
徐大升《渊源》是最早出处,明确是辛巳,癸酉,乙丑,并且没有单独列入渊源十八格,且也没有规定甲己日,是一个比较宽泛笼统的概念。
而此三组就是纳音五行真长生,帝旺,与墓库,或者是有脱漏,或者改良自禄命法,并没有完善的一组技法概念。
原始用法是木命怕金煞克身,尤其是纳音木,生于秋天,日时犯之,必须火制。
而从渊海,独步后,辛巳改成己巳,岳飞也是犯金神,又必须甲己日见此三时,且与月令财官格局技法不同,与身衰煞重重合起来使用,以讹传讹,实际上并非定式,这组日时富贵贫贱皆有,可以废除这类格局使用,勿作常看。
原文(1):
金神者,破败之神,即的杀,只有三时,乃癸酉,己巳,乙丑。
此格六甲日为主,见此三时,作金神论。
甲子、甲辰二日为最。
月令通金气成火局,方可取用。柱中更带七杀伤刃,真贵人也。
若月令不通金气火局,即当以他格论,或财官印绶,或变化从类。虽忌水,亦可,若无化而行水乡,祸不可言。
德清解读:
金神即的杀,其实并不对,因为根据《五行精纪》看,暗金的煞起法与金神不同,但取的皆是巳酉丑,即金的生旺库。
最早见徐大升作《子平三命通变渊源》有收录,用的是纳音五行真金三位,即辛巳金,癸酉金,乙丑金。
而渊源后,几乎都用“己巳”,不用“辛巳”,原因是甲己遁己巳,癸酉,乙丑,这样就符合“甲日金神”,为何不说“乙日”?
其实《渊源》看并没有要求甲人,只是需要制伏,后面的独步,渊海则皆明确甲日。
或许乃是传抄之误,也是常见事情。
而3位皆金,对于本命是木命,或者木人来说,便是鬼克身,尤凶。
不论禄命法,还是子平法,有杀先论杀,无杀方论用,鬼克身要制伏,不然必凶。
所谓金神,更多是针对木命人,见身衰鬼旺重克身的情况,渊源受古法思维影响,选取3位作用于木命,后面演变出金神格,理论系统来说,并不够严谨,或可去之,今依其旧,勉强解读之。
原文(2):
四柱火局运行火乡,作此格论,生亥卯未月行火乡,亦以此格论。若生水月,或行水乡,不用。
生辰月行北方运,可作印绶,喜官杀、阳刃,怕刑冲。
若逢癸酉时,酉为甲之官位,不可以金神火制之说断之,当作正官论。财官得地之运发福,年月重见申庚,官杀混杂,仍以金神论。
岁运见火必福,见水必祸,柱中有火,不行火乡,亦难发。喜见财,行财运亦发。六己日见此三时,亦作金神论。运行金水乡,即祸立至。财运乃美,火乡更妙。
德清解读:
首先这里已经是用己巳,癸酉,乙丑时3位,而必须是甲己人才可遁出,但是己日见巳酉丑为食神生旺库,独步虽用,但并不如甲人为人所识之普遍,本处不作使用。
金煞为忌,木火为用,故喜行木火制之,不喜金水,此常法也。
后面又说甲日癸酉时不论,可见解说本身已是互相矛盾,其余皆常法不论。
原文(3):
《独步》云:“甲日金神,偏宜火地,己日金神,何劳火制。”
又云:“六甲生春,时犯金神。水乡不发,火重名真。”
又云:“甲乙丑月,时带金神,月干见杀,双目不明。”
经云:“金神遇火,威镇边疆。”
《妖祥赋》云:“金神喜七杀而忌刑冲。”
《元机赋》云:“金神最宜制伏。”
《秘诀》云:“金神喜火旺之乡,若行北方则凶。”
《相心赋》云:“金神贵格,火地奇哉。有刚断明敏之才,无刻剥欺瞒之意。”
《定真篇》云:“金神运到水乡,身尸分拆。”
德清解读:
以上可以看出,古代子平赋文内容其实大多数知识点都是千篇一律的重复,真正值得研究的赋文元典其实就数篇而已。
这里其实就一句话:木弱金重,身衰鬼重,要制杀,行制杀运发。
二:案例解读
如岳飞命:
癸乙甲己
未卯子巳
木水金木
贵象分明,癸见甲子进神禄,且互换禄贵,脱体化神。
但凶象亦明显,己时未年朝元羊刃,按旧说日时犯金神。
从本命来说其实癸未木命,甲子金中主限为身鬼,木败于子,且日时合,金引到长生之地,木先得乙卯体壮,身旺鬼重,成也杀敌,败则被敌杀身。
辛亥大运,亥卯未三合鬼局克身,
辛酉流年,双冲乙卯破用神,羊刃倒戈,长生鬼克入故凶,非所谓日时金神。
如某女医生富命:
丁戊甲己
卯申寅巳
火土水木
若以金神论之,则又失真,且生于申月金得令,日主月失令时逢金神必凶,且运行金水,为何反而富裕?
申月煞重为忌破禄克身,好在三刑制杀,暗食神制杀,羊刃合煞,变煞为权。
食神与羊刃制杀,杀为病人制伏也。
如某妓女命:
己壬甲癸
亥申子酉
木金金金
木命遇三鬼克身得令得时,官鬼就是男人,木败于子真桃花,癸酉也*乱象,可谓犯金神。
如某贵命:
辛庚甲癸
巳子子酉
此造亦犯金神乎?金重又行金运,何以发贵?其实就一个官印相生的命局,且印重喜行西方官运,仅此而已。
小结:
实际上,所谓“金神”,很可能是一种层累式的误会。
徐大升《渊源》是最早出处,明确是辛巳,癸酉,乙丑,并且没有单独列入渊源十八格,且也没有规定甲己日,是一个比较宽泛笼统的概念。
而此三组就是纳音五行真长生,帝旺,与墓库,或者是有脱漏,或者改良自禄命法,并没有完善的一组技法概念。
原始用法是木命怕金煞克身,尤其是纳音木,生于秋天,日时犯之,必须火制。
而从渊海,独步后,辛巳改成己巳,岳飞也是犯金神,又必须甲己日见此三时,且与月令财官格局技法不同,与身衰煞重重合起来使用,以讹传讹,实际上并非定式,这组日时富贵贫贱皆有,可以废除这类格局使用,勿作常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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