《子平真诠》(耕寸集)注解(35)-论印

日期:2024.12.08 发布者:算准网


癸水生于酉月,月令酉中藏干不透,但巳酉半合金,时柱申金正印天透地藏。另有未中己土七杀透出在年干,用神发生变化。匹配“用神变化优先级顺序”第5条:“若月令藏干皆不透干、却会支,则月令会支后的十神变为用神,年日时地支若有藏干透干,则透干的十神为辅助用神。若生子午卯酉月,则用神不变,为主要用神;若非子午卯酉月,则月令会支后用神变化,但是否为主要用神则要看跟透干用神之间的配合。”
即以月令会支的本气藏干辛金偏印为用神。
第二步,确定用神、忌神、相神,及用神纯杂情况,是“互用两相得”还是“互用两不相谋”,从而看格局成败。
印星为善用神,喜生扶、保护,己土七杀可以生扶印星,是为相神。原局无忌神影响,虽说七杀是不得已而用之,但七杀和印星之间配合有情,用神变化情况为“纯”,二者“互用两相得”。
印格成立。
第三步,看用神、忌神、相神之间的作用关系,有情或无情、有力或无力。
印格,原局相神七杀与印星之间的配合是“互用两相得”。印星庚金透干,且有强根申、酉,巳酉半合。而日主癸水只有申中壬水根气,相对较弱,整体符合作者所言的印用七杀格且身轻印重的情况,三者配合有情又有力。
2、“壬寅、戊申、壬辰、壬寅”
第一步,月令寻求用神,根据优先级高低,确定用神变化情况。
壬水生于申月,月令申中戊土七杀透出在月干,用神发生变化。匹配“用神变化优先级顺序”第4条:“若月令本气藏干不透干,但月令的其他藏干透干,或月令会支,则透干的十神与会支的十神皆变为用神。”
即以透的戊土七杀为用神,但是要考虑到七杀与原本用神印星之间的关系,因为七杀可以生扶印星,所以用神最终不变,仍为印星。
第二步,确定用神、忌神、相神,及用神纯杂情况,是“互用两相得”还是“互用两不相谋”,从而看格局成败。
印星为善用神,喜生扶、保护,七杀可以生扶印星,是为相神,而原局没有明显忌神。用神变化情况为“纯”,七杀与印星的配合是“互用两相得”。
印格成立。
第三步,看用神、忌神、相神之间的作用关系,有情或无情、有力或无力。
印格,原局相神七杀与印星之间的配合是“互用两相得”。而日主壬水自坐库根辰,又有长生根申,且天干二透比肩,日主较强。印星申金不透,只是占据月令,相对稍弱。整体符合作者所言的印用七杀格且身重印轻的情况,三者配合有情又有力。
有用煞而兼带伤食者,则用煞而有制,生身而有泄,不论身旺印重,皆为贵格。如己丑(实为乙丑)、辛巳、己巳、庚午,孙布政命是也。
翻译:
有印格用七杀而兼带食神、伤官的情况。那么用七杀且有制化,印星生日主的同时又能兼顾泄秀,不论身旺还是印重,都是贵气格局。比如己丑、辛巳、己巳、庚午,孙布政的命造。
小丁火注:
印用七杀兼食伤的格局,是印用七杀格的细分情况。即使身强印旺也可以成贵格,而关键是要看食神伤官能否发挥制杀或者泄秀的作用。
下面以文中孙布政命造为例简单分析。
1、“乙丑、辛巳、己巳、庚午”
第一步,月令寻求用神,根据优先级高低,确定用神变化情况。
己土生于巳月,月令巳中藏干庚金伤官透于时干,巳丑拱合酉,且丑中辛金食神透于月干,地支也有戊戌半合火,用神发生变化。匹配“用神变化优先级顺序”第4条:“若月令本气藏干不透干,但月令的其他藏干透干,或月令会支,则透干的十神与会支的十神皆变为用神。”
即以透干的庚金伤官为用神,但考虑到身强印旺以食伤泄秀的情况,印星与食神配合有情,故用神不变,仍为印星。
第二步,确定用神、忌神、相神,及用神纯杂情况,是“互用两相得”还是“互用两不相谋”,从而看格局成败。
印星为善用神,喜生扶、保护,七杀可以生扶印星,本是相神。但因为印用七杀不能身强印重,否则孤贫,故此造再用七杀则实际为忌神。另有辛金食神、庚金伤官透干,无论是辛金克乙木的食神制杀还是庚金合乙木的伤官合杀,都可以对七杀进行制化。另外正因为身强印重,庚辛金也可以起到泄秀的作用,也即前文印用食伤格所提到的情况。所以用神变化情况为“纯”,印星、七杀和食伤之间是“互用两相得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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